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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评估(双软)

一、什么是双软评估

“双软评估”是“软件产品评估”、“软件企业评估”两项评估的简称。该项服务是在  “双软认定”取消后,协会推出的行业自律服务。2018年1月起,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统一标准,统一评估,统一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双软评估”服务。

双软评估”通过后由协会盖章发证并上传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https://srpg.csia.org.cn/ )进行公示公告

“双软评估”是一项行业自律服务,以企业自愿为原则进行申请。是否做为招投标及享受优惠政策、申请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以招标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为准。

二、“双软评估”的依据

1.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有关双软评估工作的决定》(中国软协[2018]2号])

2.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管理办法

3.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关于确认双软评估机构的通知》(中国软协[2018]3号)

4.     深圳市软件产品评估服务实施细则

5.     深圳市软件企业评估服务实施细则

6.     行业自律服务协议

三、软件企业评估/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需符合的条件

软件企业评估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

1、在我市注册成立且以软件开发及销售或提供软件服务或系统集成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注册成立半年以上,企业总收入5万元以上可申请评估;由原公司剥离的软件公司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则不受成立时间半年以上的限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该企业的设立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注册成立半年以上,企业总收入5万元以上可申请评估;由原公司剥离的软件公司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则不受成立时间半年以上的限制;

2、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5、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具有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6、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或者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6、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

7、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企业合法经营。

评估依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02-2019)

评估依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25-2021)

四、关于软件企业评估类型选择的说明

1、如企业进行评估是为了获取第三方的证书及用于投标等需求,可根据自身的指标条件选择“软件企业评估”(按财税[2016]49号文件的标准,下称旧标准)或“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的标准,下称新标准);

2、如企业评估是要参照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需求的,应根据企业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年度来选择对应的标准进行评估。

1)2019年度(含)之前已经开始申请“两免三减半”优惠事项的企业可选择按旧标准执行至优惠期满为止,即可选择做“软件企业评估”;如能符合新标准的也可选择按新标准执行,即可选择做“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

2)2020年度(含)起开始获利(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需要申请“两免三减半”优惠事项的企业须按照新标准,即需要选择做“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

3、如企业评估是为了参照申请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需求的,须按照新标准,即需要选择做“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

五、办理周期及费用 

业务

周期

费用

软件企业评估(首次)

常规:每月底出证,现场考察安排不上的顺延一个月

加急:10个工作日内出证

会员免费

加急加收:1000元/家次

软件企业评估(非首次)

常规:每月20号前受理的申请,当月底出证

加急:3个工作日内出证

软件产品评估

常规:每月20号前受理并交费的申请,当月底出证

加急:3个工作日内出证

会员:

a.有免费指标免费;

b.使用完免费指标的600元/件;

c.加急加收600元/件;

非会员:

a.900元/件

b.加急加收900元/件

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评估变更

常规:每月20号前受理并交费的申请,当月底出证;

加急:3个工作日内出证

会员:500元/件

加急:1000元/件;

非会员:750元/件

加急:1500元/件

 *各级别会员享有免费产品评估数量:

普通会员、理事单位:1件,副会长单位2件,会长单位5件

会员优惠事项详情见
关于进一步调整会员服务优惠幅度的通知
http://www.ssia.org.cn/userlist/admin/newshow-11030.html
申请入会:http://www.ssia.org.cn/userlist/admin/text-7463.html 

说明

1.  非会员及欠费会员不能进行软件企业评估;

2.  欠费会员办理产品相关业务按非会员价格收费。

六、常见问题

1、现在的“双软评估”和原来的“双软认定”一样吗?

答:不一样。原来的“双软认定”是由地方产业部门盖章发证再报工信部备案,证书是做为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和必备条件。2015年全国取消“双软认定”后,“双软评估”是协会推出的一项行业自律服务,评估通过后是由协会盖章发证。评估是企业自愿申请,相关部门是否作为辅助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解读为准。

2、软件产品证书和软件企业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软件产品证书有效期五年,到期后重新评估。软件企业证书有效期一年,到期后申请重新评估。

3、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是否可以同时申请或者只申请其中一个?

答: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可以同时申请,也可以分步走,先申请软件产品再申请软件企业。如果只申请软件产品不申请软件企业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只申请软件企业而又没有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证书的情况下必须先申请软件产品评估才可申请软件企业评估。即要先有产品才能有企业。

4、软件著作权和测试报告是必须的吗?要先申请哪一个?

答:在做软件产品评估前对应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软件测试报告都必须取得才可报软件产品评估。著作权和测试报告间没有关联关系,可以同步申请也可分开申请,无先后之分。

5、著作权证书上的名称、版本号与测试报告上的不同有没有影响?

答:对软件名称从规范性上我们建议是由品牌+软件功能+“软件”三部分组成。正常的同一款软件其命名应该是要一致的,因此著作权证书和测试报告上的软件名称、版本号必须要一致。但由于一些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做申请时各部门之间没有协调好,往往会导致著作权证书和测试报告名称的不一致。对于名称中是否有品牌、是否有简称存在有差异的情况下,企业提供一份免责声明(声明该不一致的情况协会已告知,如后续申请退税因名称不一致原因产生的问题企业自行承担)是可以申请软件产品评估的,但如果是软件名称的主体部分不一致将不予受理,企业需先行变更著作权证书或测试报告,待变更一致了再申请。

6、软件企业评估什么情况下需要到企业现场考察?

答:对于每一家首次申请评估的企业,协会都要进行现场考察。对于上一年度已经评估过,本年度继续要评估的企业,即非首次评估企业根据需要抽样到企业现场考察。
        7、软件企业评估证书和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样式?
       答: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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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软件企业评估证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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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样式




软件企业评估办理流程


一、软件企业评估所需材料

1、登录协会在线系统(app.ssia.org.cn),填写并打印《软件企业评估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软件企业评估服务委托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填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书;

5、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6、软件产品证明函或还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7、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表以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

8、企业申请评估年度上一年度或当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9、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列表等;

10、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ISO9000系列证书或CMM/CMMI评估证书,或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和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需求格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过程文档记录;

11、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二、软件企业评估办理流程

软件企业评估流程0.jpg

注:为了尽快完成评估流程,请及时关注业务办理进度和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企业现场考察

对于每一家首次申请评估的企业,协会都要进行现场考察。对于上一年度已经评估过,本年度继续要评估的企业,即非首次评估企业根据需要抽样到企业现场考察。

主要考察内容:1)了解公司产品、经营和财务情况;2)对公司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3)行业相关政策进行宣讲,解答企业对政策的疑问。


 

软件产品评估办理流程



一、软件产品评估所需材料

1、登录协会在线系统(app.ssia.org.cn),填写并打印《软件产品评估申报表》;

2、《软件产品评估服务委托书》;(系统自动生成,无需下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取得对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5、软件产品声明加盖公章;

6、企业取得对应的软件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7、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8、软件产品开发起始时间早于企业成立日期的软件产品,需提供先期开发说明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二、软件产品评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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